哥斯达尼加海运费有没有最低消费
超过海关规定期限复运进境的,海关按一般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
发货人在办理出境申报手续时,需要向海关提交维修协议或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以及原进口报关单全套,申报出口需要的所有单证,办理出境申报手续.(不需要核销单)货物出境后,在境外维修的期间为出境之日起6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货物复运进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在境外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和材料费,由海关审查确定完税价格,计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超过海关规定期限复运进境的,海关按一般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
根据国际市场燃油变化情况,我公司决定自2011年10月10日起(以制单日期为准),
调整自中国内地始发至国际货物燃油附加费(以计费重量计收),具体国际燃油附加费如下:
始发站 目的站 收费标准
中国内地 IATA 一区 14.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IATA 二区(中东次区除外) 14.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IATA 二区中东次区 10.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IATA 三区西南太平洋次区 10.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IATA 三区南亚次大陆次区 8.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日本地区 5.50元/公斤
中国内地 台湾地区 5.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IATA 三区(日本地区、台湾、西南太平洋次区、南亚次大陆次区除外)
6.00元/公斤
发货人在办理出境申报手续时,需要向海关提交维修协议或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以及原进口报关单全套,申报出口需要的所有单证,办理出境申报手续.(不需要核销单)货物出境后,在境外维修的期间为出境之日起6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货物复运进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在境外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和材料费,由海关审查确定完税价格,计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超过海关规定期限复运进境的,海关按一般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
根据国际市场燃油变化情况,我公司决定自2011年10月10日起(以制单日期为准),
调整自中国内地始发至国际货物燃油附加费(以计费重量计收),具体国际燃油附加费如下:
始发站 目的站 收费标准
中国内地 IATA 一区 14.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IATA 二区(中东次区除外) 14.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IATA 二区中东次区 10.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IATA 三区西南太平洋次区 10.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IATA 三区南亚次大陆次区 8.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日本地区 5.50元/公斤
中国内地 台湾地区 5.00元/公斤
中国内地 IATA 三区(日本地区、台湾、西南太平洋次区、南亚次大陆次区除外)
6.00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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